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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事故归哪个部门管理

更新时间: 2023-01-20 08:32:56 0人浏览
工地安全事故归哪个部门管理
律师解答
工地安全事故一般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管理。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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