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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打架公司要赔偿吗

更新时间: 2022-11-15 11:42:28 0人浏览
员工打架公司要赔偿吗
律师解答
员工打架是基于工作原因的,构成工伤公司要支付工伤赔偿。
具体为以下工伤赔偿项目: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但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要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以下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赔偿项目: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
员工打架基于自身原因的,受伤公司不需要赔偿。
由侵权人支付以下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
员工打架属于侵权人造成的工伤的,公司需要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侵权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两者可以同时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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