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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五年是否有居住权

更新时间: 2022-01-12 09:45:42 0人浏览
离婚五年是否有居住权
律师解答
双方离婚五年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设有居住权。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配偶对另一方名下的房产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另一方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享有对该房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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