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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违约行为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11-23 15:32:14 0人浏览
房屋买卖违约行为有哪些
律师解答
房屋买卖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违约行为:
(一)客观上已经没有给付能力不能履行;
(二)债务人延迟或者逾期履行;
(三)债务人履行的债务不符合约定;
(四)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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