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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可以向员工追偿么

更新时间: 2021-10-19 16:10:11 0人浏览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可以向员工追偿么
律师解答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单位可以依法向其追偿。如劳动者对损害的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可以根据工作岗位的危险程度、技术技能、设施设备、监管力度等因素,并依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自的过错程度,决定应由劳动者承担的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单位可以依法向其追偿。如劳动者对损害的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可以根据工作岗位的危险程度、技术技能、设施设备、监管力度等因素,并依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自的过错程度,决定应由劳动者承担的责任。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时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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