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法停职待岗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法停职待岗有哪些规定

更新时间: 2021-10-08 09:26:51 0人浏览
劳动合同法停职待岗有哪些规定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停职待岗,但是某些地区有相关的规定。例如江苏省规定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