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劳动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后档案是否需移交劳动局

解除劳动合同后档案是否需移交劳动局

更新时间: 2021-05-19 09:49:16 0人浏览
解除劳动合同后档案是否需移交劳动局
律师解答
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未找到新用人单位的,档案是可以移交到劳动局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