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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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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韩佩霞
    韩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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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助过34243人 好评率100% 响应3分钟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公司企业
    苏州市苏州吴中东路175号天域大厦1360
  • 马政鹏
    马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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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劳动纠纷
    苏州市姑苏区苏站路1588号世界贸易中心A座1903
  • 顾春龙
    顾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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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案件、婚姻家庭、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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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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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助过1264人 好评率100% 响应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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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天成
    吴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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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公司企业、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建筑工程
    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265号现代传媒广场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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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苏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5-16 00:17
工业园区管委会是归属工业园区的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管辖,也是政府行政机关一部分。管理委员会,一般又简称管委会、管委,主要是指组织中执行某些管理职能的一组人或者一定的行政功能区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九)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十)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05-15 20:10
要看是什么形式的同居
徐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徐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5-15 17:11
一、小区的停车位归谁所有1、小区的停车位归谁所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在具有独立产权证的经营型停车场内的停车位,这种停车场是经过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而设立,因而产权明确,归产权人和管理人享有。由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的道路两旁自行划线分割出若干停车位,产权归属取决于停车位所在的道路性质。如果位于小区内的该条道路是市政道路,其产权归国家所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二、开发商设立停车位需要取得政府的授权与批准吗开发商设立停车位必须取得政府的授权与批准。如果该条道路是小区的公共道路,则由于该道路用地属于小区宗地的一部分,在计算小区容积率时已经被计算在小区总土地使用面积之内,其土地使用权已归全体业主按比例共同享有。因此,该类型的停车位使用的是全体业主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小区停车位,其停车费实际上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土地租金收入,该收入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另一部分为车辆看管费用,该费用归作为看管人的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