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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

执业证号: 420117590 027-87860308

基本信息

  • 机构负责人: 蔡俊雄
  • 许可证号: 420117590
  • 颁证机关: 湖北省司法厅
  • 首次获准登记日期:2017-12-28 00:00:00
  • 社会信用代码: 12420000420004374Y
  • 机构电话: 027-87860308
  • 上一年案件量: 5
  • 司法机关委托案件量: 2
  • 机构地址: 八一路338号

业务范围

  • 污染物性质鉴定
  • 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
  • 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
  • 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
  • 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
  • 其他类环境损害鉴定(噪声、振动、光、热)

认证认可

省级资质认定:通过

通过时间:2017-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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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77年7月,隶属于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是全省综合性环境科学研究机构,公益二类事业法人单位。我院主要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导则、标准规范以及环境规划、环境经济、环境管理等方面研究,承担环境调查、检验检测、技术鉴别和信息分析等技术支撑工作,为省环保厅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同时,我院还积极开展环保产品和设备的研究开发及应用、污染治理使用技术推广工作以及编辑环境科学与技术方面的刊物和资料。我院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39人,16人获得博士学位,87人获得硕士学位。其中,国务院特殊津贴和湖北省突出贡献专家5人,正高级工程师5人,高级工程师23人,工程师61人。以上人员中通过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培训30人,司法鉴定人27人,注册环保工程师11人,注册咨询工程师12人,注册共用设备工程师1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人,注册建造工程师3人,清洁生产审计师16人,环境监测持证上岗人员13人,环境监理持证上岗人员15人,责任编辑7人。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依托于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成立,是湖北省首家通过湖北省司法厅批准的从事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的专业机构。实验中心面积近1500平米,拥有采样、前处理、分析仪器设备220多台套,总价值3000余万。并设有独立的分析测试实验室、污水处理中试平台、油烟验证平台,并且针对我省环境司法鉴定常见的问题及我省突出的新型污染物类别,开展环境污染物性质鉴定研究与新型污染物检测方法研发,在现有的仪器设备的基础上,增加新型有机污染物检测、污染物性质结构鉴定、环境毒理学、生态毒理学等相关仪器设备,形成污染物结构性质鉴定、定量检测、生物毒性鉴定等完整的检测技术链,并逐步完善司法鉴定污染物检测技术质量和管理体系,开发新型污染物检测新技术。

能力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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