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机构负责人: 刘永太
- 许可证号: 610708004
- 颁证机关: 陕西省司法厅
- 首次获准登记日期:2008-07-25 00:00:00
- 社会信用代码: 34610000677935334X
- 机构电话: 0911-2909337
- 上一年案件量: 660
- 司法机关委托案件量: 660
- 机构地址: 宝塔区检察院家属院2号楼2单元402室
业务范围
- 机动车技术状态检验
- 机动车车速
- 机动车车损
- 交通事故成因
- 痕迹司法鉴定
认证认可
机关资质认定:通过
通过时间:20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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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安全信机动车物证司法鉴定所,隶属延安市司法局管理,现有管理人员四名,其中:所长一名、技术顾问一名、会计出纳各一名;鉴定人员九名,其中:高级工程师三名、工程师三名、技师三名;现有鉴定仪器五台,照像机二部、摄像机各一部、制动路试仪一部,业务用车一部。办公场所一百三十六平方米,现投入资金九十二万元。我所从2008年7月25日正式审批许可以来,截止目前,共受理各类涉及车辆案件7165起,共鉴定涉案车辆伍仟余台;其中: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涉及车辆的案件几十起。从开始鉴定到目前为止,我所鉴定出的各类案件均无投诉、上访,采集率达99%。我所业务范围北至内蒙古包头,鄂尔多斯、南至商洛、铜川地区。我所从组建至今,在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的支持领导下,不断加强对鉴定人员的思想、执业道德教育。编制所内管理章程,劳动用工报酬等各项制动。在司法鉴定工作中较好的实现了“客观、科学、独立、公正”的鉴定理念和“诚实守信、质量第一”的质量目标。2011年我所申报了第一批物证司法鉴定系统国家认证认可单位,并完善了所内的各项档案工作和鉴定工作的作业指导书,认证认可基础工作基本完成。五年来,我所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客观、科学的完善了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调动每个人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了他们的长处,做到人尽其职,各取所长,使得我所的鉴定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为我所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地址:延安市宝塔区七里铺二庄科北龙大厦二单元803室联系电话:0911-2909337(传)邮编:716000
能力验证
序号 | 项目 | 时间 | 结果 |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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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道路交通车速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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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8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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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
2019-09-06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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