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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东县人民医院法医毒物司法鉴定所

执业证号: 441308158 0752-8999542

基本信息

  • 机构负责人: 余进胜
  • 许可证号: 441308158
  • 颁证机关: 广东省司法厅
  • 首次获准登记日期:2008-05-26 00:00:00
  • 社会信用代码: 34440000MD8018974Y
  • 机构电话: 0752-8999542
  • 上一年案件量: 362
  • 司法机关委托案件量: 362
  • 机构地址: 广东省惠东县平山街道东湖二路116号

业务范围

  • 法医毒物司法鉴定(限乙醇检测)

机构简介

广东省惠东县人民医院法医毒物司法鉴定所是由广东省司法厅于2008年05月批准成立的合法鉴定机构,2014年10月获广东省司法厅许可开展法医毒物(乙醇)司法鉴定。2014年12月起接受惠东县公安交警部门委托的血液中乙醇含量检测。该鉴定所是以惠东县人民医院为法定代表人单位下设的法医毒物(仅限乙醇检测)司法鉴定所,以检验科为基础组建,现有6位司法鉴定人,其中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1人。2017年参加司法部的能力验证,结果为满意。鉴定所参照国际标准配备了日本GC-2010PLUS气相色谱仪及相关的仪器设备,执行SF/ZJD0107001-2010标准,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报告《血液中乙醇司法鉴定检验报告》。该所遵循科学、独立、客观、公正的司法鉴定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标准及相关规定规范开展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服务。其鉴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为公、检、法、及同行认可。

能力验证

序号 项目 时间 结果 证书
1
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
2017-10-13 满意
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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