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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交通事故痕迹司法鉴定所

执业证号: 211419017 13942918063

基本信息

  • 机构负责人: 石俊东
  • 许可证号: 211419017
  • 颁证机关: 辽宁省司法厅
  • 首次获准登记日期:2006-01-04 00:00:00
  • 社会信用代码:
  • 机构电话: 13942918063
  • 上一年案件量: 316
  • 司法机关委托案件量: 316
  • 机构地址: 龙港区锦葫路49号楼Q

业务范围

  • 痕迹物证鉴定(限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执业鉴定人

机构简介

葫芦岛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是经葫芦岛市编制委员会于1998年正式批准成立,隶属于交通局运输管理处的正科级单位。2006年1月4日省司法厅批准本中心成立了汽车性能司法鉴定所,2019年更名葫芦岛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交通事故痕迹司法鉴定所。法人代表:刘光奇,机构负责人;石俊东。执业司法鉴定人3人,其中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1人,拥有独立的办公房120平方米((3间)。鉴定业务范:机动车事故司法鉴定。本鉴定所机构性质为独立法人机构,实行机构负责人制度,机构负责人对外承担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和责任。实行自主执业,自我发展,自收自支,自我约束机制。依托机动车自动化检测线,机构成立以来接受公检法等司法部门的委托肇事车辆事故鉴定1000多件,采信率为99%以上。

能力验证

序号 项目 时间 结果 证书
1
道路交通事故车速鉴定
2018-11-01 合格
道路交通事故车速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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