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机构负责人: 金咏梅
- 许可证号: 231013005
- 颁证机关: 黑龙江省司法厅
- 首次获准登记日期:2013-07-08 00:00:00
- 社会信用代码: 34230000MD8018181P
- 机构电话: 0453-3623335
- 上一年案件量: 340
- 司法机关委托案件量: 340
- 机构地址: 东宁市东兴路1号
业务范围
- 法医毒物鉴定(仅含血液乙醇检测)
认证认可
省级资质认定:通过
通过时间:2018-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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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司法鉴定所依托东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3年7月经黑龙江省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备案、按规定登记、注册、颁发,接受各级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直接管理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司法鉴定所的司法鉴定人由主任、副主任技师职称5人组成。每名鉴定人员都经省司法部门培训、考核、登记、注册,并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开展法医毒物(仅限血中乙醇检测)鉴定业务工作。鉴定所坚持公平、公正,加强科学管理,热情为审判机关、委托单位及当事人做好鉴定服务。
能力验证
序号 | 项目 | 时间 | 结果 |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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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
|
2018-11-01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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