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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司法鉴定所

执业证号: 231013005 0453-3623335

基本信息

  • 机构负责人: 金咏梅
  • 许可证号: 231013005
  • 颁证机关: 黑龙江省司法厅
  • 首次获准登记日期:2013-07-08 00:00:00
  • 社会信用代码: 34230000MD8018181P
  • 机构电话: 0453-3623335
  • 上一年案件量: 340
  • 司法机关委托案件量: 340
  • 机构地址: 东宁市东兴路1号

业务范围

  • 法医毒物鉴定(仅含血液乙醇检测)

认证认可

省级资质认定:通过

通过时间:2018-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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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东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司法鉴定所依托东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3年7月经黑龙江省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备案、按规定登记、注册、颁发,接受各级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直接管理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司法鉴定所的司法鉴定人由主任、副主任技师职称5人组成。每名鉴定人员都经省司法部门培训、考核、登记、注册,并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开展法医毒物(仅限血中乙醇检测)鉴定业务工作。鉴定所坚持公平、公正,加强科学管理,热情为审判机关、委托单位及当事人做好鉴定服务。

能力验证

序号 项目 时间 结果 证书
1
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
2018-11-01 满意
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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