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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东方司法鉴定所

执业证号: 341004045 0559-2321100

基本信息

  • 机构负责人: 王自平
  • 许可证号: 341004045
  • 颁证机关: 安徽省司法厅
  • 首次获准登记日期:2004-12-15 00:00:00
  • 社会信用代码: 34340000MD8011385P
  • 机构电话: 0559-2321100
  • 上一年案件量: 46
  • 司法机关委托案件量: 42
  • 机构地址: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齐云大道35-1号建筑设计院210室

业务范围

  • 司法会计鉴定
  • 资产评估司法鉴定
  • 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机构简介

安徽东方司法鉴定所于2004年12月15日经安徽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皖司复[2004]109号),2011年更名为安徽东方司法鉴定所。该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黄山市第一家面向社会服务的中立性司法鉴定机构。2005年列入《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网站上发布公告。该所的宗旨是本着“公正、高效、科学”的精神,维护公民、法人及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和维护司法公正,热情服务,科学鉴定。安徽东方司法鉴定所拥有从业人员9人,执业范围是司法会计鉴定、资产评估司法鉴定、及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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