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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后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3 09:49:07 人浏览

导读:

在农村地区,宅基地的拥有是农村居民的一个比较关心的问题,国家对宅基地的批准要求也是做了比较详尽的规定,那么当农村居民和原家庭户口分离后申请自己的宅基地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分户后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分户后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一、分户后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1、没有宅基地的;

2、因子女结婚等原因,需要分户,并且现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现在的房子影响了乡镇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4、符合政策规定,户口迁入村集体,并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

5、因自然灾害损毁搬迁的。

二、农村居民分户的条件

1、非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不再准予分户。如果家里两个女儿,也是无法分户的,因为女儿是要嫁出去的,嫁出去之后就和别人家的儿子是一户了。女儿无法分户。如果是两个儿子,其中一个儿子是具备分户条件的。

2、年满18周岁,经济条件独立,已婚。儿子必须是经济不再依靠父母,而且娶了媳妇,非常需要独立分开的住处。

3、离婚分户。如果夫妻间确实已经离婚的,那就可以分户了。有的夫妻就想到用假离婚的方法骗取宅基地,这种方式一旦被查出来,那是要受到刑罚处罚的,一定要谨慎呀。

三、宅基地的三权

1、宅基地所有权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对宅基地所有权的归属、权能、行使主体以及相关限制等方面。一是关于宅基地所有权的归属,《宪法》第十条和原《土地管理法》第八条明确,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二是关于宅基地所有权的行使主体,《物权法》第六十条和原《土地管理法》第十条明确为三类主体,分别为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是关于法律对行使宅基地所有权的限制,主要体现在宅基地可以依法被征收。《宪法》第十条、《物权法》第四十二条和原《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都对此做了规定。总的来看,法律对宅基地所有权的规定还是比较全面和系统的。

2、与宅基地资格权相关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宅基地取得资格上。虽然“资格权”的概念是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尚未有该提法和相关规定,但是对与资格权相关的宅基地取得资格,还是有法律规定的。法律规定,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取得宅基地;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面积不得超过规定面积;宅基地的取得必须经过审批。另外,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可以重新申请。

3、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对权能、转让、抵押等方面的规定上。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权能,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但没有明确其收益权;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抵押,法律明确,宅基地使用权不能抵押,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抵押。就是说,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抵押;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明确,宅基地使用权不得转让或出租;关于宅基地的继承,法律规定,宅基地本身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由此可见,《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对宅基地的使用权限制较多,核心在于保障农民的基本居住权利,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但在实践中也制约了农民土地财产权益的实现。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农村居民在分户后申请宅基地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才有可能获得批准,需要依据当地的规划和土地资源分配情况以及申请人的自身条件予以认定。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分户后申请宅基地的条件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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