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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是物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13 16:47:09 人浏览

导读: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所以地役权也是我们进行提高效率的一种正当权利,所以,地役权是物权吗?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问题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地役权是物权吗

  一、地役权是物权吗

  地役权是物权。地役权不是独立的物权,而是一种从物权。

  二、什么是地役权

  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根据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例如,你在海边有一块平地,旁边有一高楼,楼的主人给你一定的金钱,要求你在你的土地上三十年之内不得建房,以满足他观海的需要,你同意并签约。那么楼的主人对你的土地的权利就是地役权。高楼所在的土地为需役地,你的土地为供役地。

  三、地役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1.积极权利:对供役地的利用权。这种利用权,按不同的权利内容,可分为占有状态的利用和非占有状态的利用。例如,在他人土地上建设并维持水渠,是占有状态的利用;在他人土地上通行,是非占有状态的利用。当供役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第三人妨碍地役权人实施必要的利用行为时,该地役权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

  2.地役权人的消极权利,是指限制或禁止供役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该土地上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禁止妨碍通风、禁止妨碍采光、禁止工程作业等,都是消极的权利。

  地役权人行使权利时,应当尊重供役地所有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避免损害的发生。因行使地役权而不得不造成损害的,应本着公平原则,给予适当的补偿。因行使权利的方式不当或者对避免损害的发生欠缺必要的注意的,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地役权是物权吗的相关内容,法律快车小提示: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的。如果您对以上内容还不清楚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来法律快车平台咨询,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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