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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有立案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7 15:14:19 人浏览

导读:

立案条件是指决定立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件,它是判明立案决定是否正确的依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有关于非法占有纠纷的立案流程是什么呢?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非法占有立案流程

  一、非法占有立案流程

  非法占有涉及到刑法当中的侵占罪,符合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就可以立案。

  民事案件,立案需首先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状、身份证明及相应的证据(立案证据交复印件即可),诉状内容要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明确的被告,属于该法院管辖。

  刑事自诉和行政案件基本相同,但法院会审查时间较久。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二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二、占有脱离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吗

  占有脱离物原则上不适用善意取得,占有脱离物的占有人无权处分占有脱离物的,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享有回复请求权。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三、安检扣押物品是犯法的吗

  对因为安检而被扣押的物品进行叫卖的情形是侵犯了乘客的物权,被扣押的物品是因为不满足登机条件,或者乘车条件,为了安全考虑,而在安检时对物品进行扣押,如充电宝,化妆喷雾等。这些是乘客的私人物品,是有权利对这些物品进行索回的。

  机场以及车站理应为乘客提供有偿邮寄或者暂存保管的义务,公然对扣押进行叫卖触犯了乘客的物权利益,其自身的公信力也将会受到民众的质疑。安检被扣押的物品在进行处理时,有一定的期限,当乘客放弃取回或者超过规定时间,机场或者车站应该进行透明化处理,进行通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非法占有立案流程的相关知识,非法占有涉及到刑法当中的侵占罪,符合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就可以立案。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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