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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与所有权的分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30 09:38:54 人浏览

导读:

在民法中,物权和所有权的关系紧密,两者是相互包含的关系,物权和所有权的种类各有不同。那么,物权与所有权的分类是什么?物权法定原则有哪些?接下来,关于物权与所有权的分类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物权与所有权的分类

  一、物权与所有权的分类

  物权的种类:

  1、自物权和他物权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其中,所有权属于自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则属于他物权。

  2、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均属限制物权。以使用他人之物为目的的物权,为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以担保债权实现为目的的物权,为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用益物权针对的是物的使用价值,担保物权则针对物的交换价值。

  3、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动产物权是设定在动产之上的物权,如动产所有权、动产抵押权、动产质权、留置权等;不动产物权则是设定于不动产之上的物权,如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等。质权与留置权不得设于不动产之上。

  4、独立物权与从物权

  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为独立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从属于其他权利、不能独立存在的物权为从物权,如担保物权、地役权。

  所有权的种类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社会团体所有权。

  二、民法典的物权法定原则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物权的法定原则是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 【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三、所有权具有的特征

  1、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不需要他人的积极行为,只要他人不加干预,所有人自己便能实现其权利。所有权关系的义务主体是所有权人以外的一切人,其所负的义务是不得非法干预所有权人行使其权利,是一种特定的不作为义务。

  2、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属于物权,具有排他的性质。所有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于其行使权力的干涉,并且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而不能并存两个以上的所有权。当然,所有权的排他性并不是绝对的,现代各国法律的所有权有不同程度的限制。

  3、所有权是最完全的物权。所有权是所有人对于其所有物进行一般的、全面的支配,内容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权,它不仅包括对于物的占有、使用、收益,还包括了对于物的最终处分权。所有权作为最完全的物权,是他物权的源泉。与之相比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他物权,仅仅是就占有、使用、收益某一方面的对于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只是享有所有权的部分权能。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物权与所有权的分类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物权有自物权和他物权等等,所有权有国家所有权、个人所有权等。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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