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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留置权取得的消极要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1-12 16:53:03 人浏览

导读:

有关留置权取得的消极要件是出现了能阻止留置权发生的情形,留置权的成立必须要具备的要件是需要留置的财产与交付的财产不相抵触、留置债务人的财产是不违反社会公共秩序等。

有关留置权取得的消极要件

  一、有关留置权取得的消极要件

  有关留置权取得的消极要件是指阻止留置权发生的情形或因素,也称留置权成立的限制。其要件有以下几项:

  1.须留置财产与对方交付财产前或交付财产时所为指示不相抵触。留置权系法定担保物权,当事人不得随意设立,但可依当事人合意排除留置权的适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2.须留置债务人财产不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此条系民事活动应遵循的一般原则,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虽未明文规定但亦应遵守之。

  3.须留置财产与债权人所承担义务不相抵触。如果债权人在合同中的义务即是交付标的物,则债权人不得以债务人不履行义务为由行使留置权,否则与其所承担义务的本旨相违背。

  二、留置权人可以留置第三人的动产吗

  可以。民法典只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留置该动产,而不是要求债务人具有所有权的财产,因此“债务人的动产”不必仅仅限于债务人所有的动产,只要是债务人合法占有的动产就可以留置,被债务人占有的第三人的动产当然也应包括在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三、留置权的特征

  根据特权法的相关规定,留置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从属性。留置权为从属于所担保债权的从权利,具有从属性。

  2.法定性。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具有法定性。法律快车提醒,留置权只能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不能由当事人自由设定。只要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即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留置财产以受偿。

  3.不可分性。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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