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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权的类型有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1-10 11:35:24 人浏览

导读:

合同解除权的类型有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合同在履行时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行使解除权。双方也可以对合同解除进行约定。

合同解除权的类型有什么

  一、合同解除权的类型有什么

  合同解除权的类型有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1.法定解除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形,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将使一方当事人付出代价或遭受重大损失,因此规定这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约定解除是当事人通过行使约定的解除权或者双方协商决定而进行的合同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确认解除合同效力纠纷时效是多久

  确认解除合同效力纠纷时效是三年。确认解除合同效力之诉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三年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继续履行可以吗

  法律快车提醒,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继续履行可以。合同期限届满,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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