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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面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2-27 00:55:32 人浏览

导读:

单方面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情形有不可抗力而无法继续实现合同目的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合同当事人明确表示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等。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应当是在当事人约定解除合同时。

单方面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单方面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情形有哪些

  单方面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情形有: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期限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快车提醒,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三、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先后可以同时主张吗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先后可以同时主张,《民法典》规定,如果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经催告后仍然不履行义务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同时主张解除合同和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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