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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质押权的标的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1-14 16:04:42 人浏览

导读:

关于质押权的标的意思是动产或是权利,其中动产质押包括容易变现、容易保值的动产,权利质押包括汇票、国债、股份、依法可以质押的具有现金价值的人寿保险单等。

关于质押权的标的是什么意思

  一、关于质押权的标的是什么意思

  关于质押权的标的的意思是动产或者是权利,可作为质押物质押的,主要有以下几类:

  1.动产质押。动产质押物主要包括:易变现、易保值、易保管,出质人享有的,并且可以流通,转让的所有权或依法处分权;

  2.金钱质押。就是以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的金钱质押。

  3.权利质押。权利质押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汇票、本票、存单。

  (2)国债、金融债券、大企业债券。

  (3)股份、股票。

  (4)依法可以质押的具体有现金价值的人寿保险单。

  (5)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6)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二、质押权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1.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必须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关系除可单独签订质押合同外,也可以由主合同的质押条款体现。本案中,张某与李某签订的质押借款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均符合法律的规定。

  2.质物必须是可转让和可扣留的动产。

  3.质物交付质权人占有。

  三、质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

  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4.权利的实现不同。法律快车提醒,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5.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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