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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1-07 01:13:23 人浏览

导读: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的规定是出卖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按时交付标的物,这一方式主要分为了要式交付与不要式交付、直接交付与间接交付、现实交付等。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的规定是什么

  一、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的规定是什么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的规定是出卖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交付标的物。交付方式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要式交付与不要式交付、直接交付与间接交付、现实交付与拟制交付等类型。

  法律快车提醒,交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如合同约定为出卖人代运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运输工具、运输路线进行交付,否则,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由其自己承担;如合同约定为买受人自提的,出卖人有义务通知买受人到其营业地、仓库所在地或指定的地点提货;如合同约定为出卖人送货的,则出卖人应当按约定或者买受人指定的地点,自备运输工具将标的物送交买受人;如合同约定一次交付的,出卖人不得擅自分期交付。

  二、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怎么办

  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并不等于质量不合格,可能仅是因为质量等级的不同,等级不同价格不同,这是一般的商业常识。对于标的物的质量,首先是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不能确定的,可要求减少价款的主张。

  三、交付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交付是物权行为。物权行为,是指以物权的设立、移转、变更或消灭为目的的法律行为。由此可见,物权行为是法律行为的一种,而法律行为根据其法律效果可分为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负担行为是以发生债权债务为其内容的法律行为,亦称债权行为或债务行为。处分行为是直接使某种权利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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