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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有怎样的效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9-15 11:46:44 人浏览

导读:

预告登记的效力有在预告登记后正式登记前将可以对预告登记的房产进行约束,第三人将不得对该房产再次进行登记,可以有效的保护自身利益,避免一房多卖的情况。

预告登记有怎样的效力

  一、预告登记有怎样的效力

  预告登记的效力有: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预告登记的权利已经物权化,是具有了物权效力的请求权,因此应享有优先于一般债权的效力。即当房屋所有权人陷于破产时,经过预告登记的请求权具有对抗其他债权人、优先破产债权的效力,预告登记所指向的房产不列入破产财产,使请求权发生指定的效果。

  目前,虽然已有较为完备的商品房合同备案制度,但开发商“一房多卖”可能性依然存在。由于市场上在售的商品房大多数是期房,从合同备案完毕到最终交房,一般需要1到2年时间。在当前楼市调控严厉背景下,开发商资金链普遍紧张,生死存亡之际铤而走险去搞“一房多卖”、以谋求更多资金的可能性增大。因此,推行商品房预告登记制度,对于防止“一房多卖”现象发生,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非常有必要。

  二、预告登记与一般的不动产登记区别

  预告登记与一般的不动产登记区别表现在:一般的不动产登记都是指不动产物权在已经完成的状态下所进行的登记,而预告登记则是为了保全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而进行的一种登记。预告登记作出后,并不导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或变动,而只是使登记申请人取得一种请求将来发生物权变动的权利。纳入预告登记的请求权,对后来发生与该项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排他效力,以确保将来只发生该请求权所期待的法律结果。法律快车提醒,因此,预告登记是与异议登记同时构成不动产登记中的重要内容。

  三、预售登记与预告登记的区别是什么?

  预告登记与预售商品房登记备案是两种不同的制度,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性质不同。预告登记属于民事制度。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是行政管理制度。

  2.实际功能不同。预告登记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将来能够实现物权,就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而言就是为了使得预购人在预购的房屋办理了所有权初始登记之后,能够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从而确定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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