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物权 > 质权 > 股票质押要办理什么手续

股票质押要办理什么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0-12 11:36:59 人浏览

导读:

股票质押要办理的手续有申请人需要签署有关质押的申请书或者代理人证明书、有关证明股票所属权的证明材料、股权质押的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等。

股票质押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股票质押要办理什么手续

  股票质押要办理手续如下: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4.股权质押合同;

  5.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股票质押的认定

  股票质押是一种和减持股份一样非常常见的融资方式。 从业务定位来看,股票质押交易定位于服务实体经济,解决中小型、创业型上市公司股东融资难的问题,绝大多数资金融入方为上市公司主要股东,且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经营周转,法律快车提醒,与其他杠杆资金加杠杆用于购买股票有明显不同。

  三、股票质押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有价证券出质的质权的设立】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百四十二条 【有价证券出质的质权的特别实现方式】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