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物权 >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 遗失物买受人是合法占有吗

遗失物买受人是合法占有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5 16:09:26 人浏览

导读:

有时候我们的物品不慎遗失之后,会被别人捡去占为己有然后将其出卖。那么,遗失物买受人是合法占有吗?拾得遗失物是有权占有吗?拾得遗失物的法律效果是什么?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遗失物买受人是合法占有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遗失物买受人是合法占有吗

  一、遗失物买受人是合法占有吗

  符合我国法律对遗失物的定义遗失物在拾得前必须不为任何人占有,拾得遗失物的占有是合法的遗失物须满足下列条件:1、须为动产。不动产如土地即使时间久远致边界不清也不构成遗失物。除一般动产外,有价证券、银行存折及各种证书等也属于动产范畴。2、须无人占有。遗失物在拾得前必须不为任何人占有。判断占有是否丧失,应依社会一般观念,根据具体情况,考察原占有人是否具有事实上控制该物的可能性。仅一时丧失对物的占有,并不能构成遗失。因此,占有的物品偶然进入他人地内、建筑物内,均不能构成遗失物。在自己房屋遗失的物品,不能视为遗失物。并且占有丧失必须具有确定性。无人占有是一种客观状态,与遗失人的主观认识无关,因此即使失主知悉遗失物的下落,仍不妨碍遗失物的成立。

  二、拾得遗失物是有权占有吗

  通说认为拾得人对遗失物的占有为无权占有。实际上,对遗失物的占有存在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两种情况。若拾得人对遗失物进行了无因管理,由此发生的占有不属于恶意占有,也不属于善意占有,而是有权占有,存在本权和法定占有媒介关系。将对遗失物进行无因管理而占有认定为有权占有,具有明晰规则适用等意义。区分对遗失物的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肯定对遗失物无因管理的正当性和合法性,有助于防止法理在逻辑上产生矛盾,并为对遗失物管理人的积极道德评价提供基础。此外,明确对遗失物无因管理的占有是有权占有,还便于有关规则的适用和设立。

  三、拾得遗失物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遗失物的善意取得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遗失物买受人是合法占有吗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如果遗失物买受人是通过拍卖等方式获得的,所有人两年后未请求返还则是取得所有权。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遗失物买受人是合法占有吗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