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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价证券提存是如何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1 14:06:31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实践中,有价证券的提存现象,一般是保护该有价证券的合法权益,必须是采取法定的措施进行。那么,有价证券提存是如何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有价证券提存是如何的

  一、有价证券提存是如何的

  (一)债务人申请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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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存申请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应提交与被代理人关系的证明,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2、合同(协议)、担保书、赠与书、司法文书、行政决定等据以履行义务的依据;

  3、存在提存原因的证明材料;

  4、提存受领人的姓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5、提存标的物种类、质量、数量、价值的明细表;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公证处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公证处收到申请后,通过询问申请人和初审,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决定受理:

  1、申请人对提存受领人负有清偿或担保义务;

  2、存在提存的原因;

  3、申请事项属于该公证处管辖;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

  做出受理决定的日期为收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对欠缺上述条件之一的,公证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应告知申请人对不予受理不服的复议程序。

  (三)公证处审查

  公证员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审查下列内容:

  1、《提存公证规则》第9条所列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属实;

  2、提存人的行为能力的清偿依据;

  3、申请提存之债的真实性、合法性;

  4、请求提存的原因和事实是否属实;

  5、提存标的物与债的标的是否相等,是否适宜提存;

  6、提存标的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的处理或保管措施。

  (四)公证处作出提存或不予提存决定

  在提存人具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提存之债真实、合法、具备提存的原因、条件以及标的符合法定要求,提存标的与债的标的相符时,公证处应当予以提存。提存标的与债的标的不符,或在提存时难以判明两者是否相符时,公证处应告知提存人。

  (五)提存的公告及通知

  民法典规定,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六)提存日期

  《提存公证规则》规定,提存货币的,以现金、支票交付公证处的日期或提存款划入公证处提存账户的日期为提存日期。

  二、离婚时有价证券归谁离婚时有价证券如何分割呢

  (一)有价证券归属情况

  《民法典》第1062条所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得,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由一方所有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约定属夫妻共同财产的既可以是法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法定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购买的有价证券就属于一种投资经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以共同共有制为原则,夫妻有约定的可以实行个人财产制或者部分个人财产制。因此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归属发生争议时,以夫妻双方的约定优先。夫妻双方的约定,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对于口头形式的约定,必须双方无争议,方可按此处理。夫妻双方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规避法律。如果规避法律,则该约定无效。如果没有事先的约定,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就按双方的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有价证券,如果是夫妻共同购买的则当然是由夫妻共同共有。如果难以确定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主张权利的一方有举证责任。如果该方确有证据证明有价证券属于其个人财产,则按个人财产处理,但若举不出有力证据又无法查实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二)有价证券分割的基本原则

  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往往表现为价值不稳定,因此对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在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的前提下,离婚时首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有价证券的市价进行分割,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三、有价证券诈骗罪构成要件

  有价证券诈骗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价证券管理制度;

  (四)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有价证券提存是如何的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我们要保护好自身的权益,以免遭受到不当的伤害行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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