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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8 08:37:17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实践中,解除合同之后,对于该合同的效力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处理。那么,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一、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其特点在于,法律规定了在何种情况下当事人享有法定解除权,在该情况发生时通过行使解除权导致合同解除。在法定解除权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直接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无需征得对方当事人同意。

  法定解除的情形: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解除合同的期限

  合同的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解除期限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在法定或当事人约定期限内行使;第二种是在对方当事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三、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范文

  起诉状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CQ市HC支行,住所地:HC苏家街40号  

  负责人:HDY,职务:行长  

  委托代理人:LXB,中国农业银行CQ市HC支行个人业务部副经理,联系电话:0000000,手机111111111  

  被告:ZL,女,1984年11月8日出生,工作单位:HC天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22222222222);住所地:HC市太和镇古山村三组35号.联系电话:33333333333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确认解除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

  (二)请求被告偿还贷款剩余本金73129.69及利息,并支付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05年8月8日被告向我行合阳支行提出购房借款申请,并提供了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等证明文件,经我行合阳支行审查,同意其贷款申请并与其签订了(HC合阳)农银个房字(2005)0173号《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2005年9月4日对所购房屋(HC市南办处希尔安大道1108号9幢2-4-2号)进行了抵押登记。2005年9月16日我行合阳支行按约向其发放贷款9万元,期限10年。贷款发放后,被告按约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至2008年2月,从2008年2月开始被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至今。根据上述借款合同第十六条2款(2)规定,借款人连续三期(含三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我行有权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并依法行使抵押权。根据上述约定及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及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向你院起诉,请求判决确认解除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请求判决被告偿还借款剩余本金73129.69及利息并支付本案诉讼费用。  

  此致  

  HC区人民法院  

  附:  

  起诉人:中国农业银行CQ市HC支行(公章)  

  二00八年六月一十九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如果需要解除合同的话,要根据相应的一个解除合同的流程来解除。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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