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物权 > 质权 >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配偶同意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配偶同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8 08:33:03 人浏览

导读:

实践中,对于股权转让情况的处理,这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手续和程序进行,对于权利予以保护起来。那么,股权转让是否需要配偶同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配偶同意

  一、股权转让是否需要配偶同意

  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股东配偶转让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是否需要其非股东配偶的同意,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为此需要结合《民法典》等法律来综合考量。

  法学理论及司法实践均认为,股权转让受公司法调整。根据前文论述,由于股权具有人身权的性质,并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原则上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股东配偶转让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并不需要其非股东配偶的同意。

  特殊情况下,要想否定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股东配偶转让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的效力,需老师是否有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情形,即受让方是否具有恶意,比如明知转让方夫妻正处于离婚诉讼期间或夫妻感情恶化期间,以明显低于市场公允价值的的价格受让股权。在此种情况下,非股东配偶可以向法院提起转让合同无效之诉。

  事实上,在法律实践中,尽管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并不要求转让方的非股东配偶签字同意。

  当夫妻双方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后,双方的权益也都会受到婚姻法的保护,其中就明确的规定了,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收入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在处置和使用共同财产时也要征求配偶的意见,当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也要将共同财产和进行平均的分割。

  二、股权转让注意事项

  (一)股权转让应当召开股东会议

  股权的出让方将转让股权的情况正式报告目标公司后,法律规定必须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召集股东会的法定程序是:由董事会依据章程规定定期召集公司股东会或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正式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召集股东会,如董事会故意不召集或故意拖召集致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股东可以起诉目标公司请求损害赔偿。此合同期限的确定,可依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股东结构等因素综合考虑。

  (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需过半数的股东同意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条件为“必须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如果其他股东明确表示不同意此股权转让,法律规定必须出资购买该股权;如其不同意转让又不出资购买该股权的,视为同意转让。如果其他股东投弃权票,既不表示赞成,又不表示反对转让的,或其没有出席亦未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而视为弃权的,均应作出视为同意转让的理解。

  三、股权转让的性质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股东变更之后,该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一方才能取得股东身份。

  无偿转让在股权的交易中属于特殊的一种,所以有关的个人所得税因为平价的关系就不需要缴纳,但是有关的当事人并不是完全都是知道的,所以自己要做好一定的准备,否则自己的利益维护就会失去一定的保障,有关的机构同样会介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股权转让是否需要配偶同意的相关知识,当夫妻双方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后,双方的权益也都会受到婚姻法的保护,其中就明确的规定了,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收入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