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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居住权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3 08:49:55 人浏览

导读:

实践中,对于居住权的设立,这是需要签订书面的合同进行的,对于当事人的权利予以保护起来。那么,设立居住权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设立居住权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吗

  一、设立居住权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吗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居住权需要登记吗

  居住权是需要登记的,在民法典中第十四章居住权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三、签订居住权合同是怎样的

  居住权合同,是指居住权人和住宅权利人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对住宅权利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的合同。

  居住权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一)居住权合同为要式合同,即书面形式。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五个一般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住宅的位置;

  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4、居住权期限;

  5、解决争议的方法。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设立居住权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吗的相关知识,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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