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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宅基地使用权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8 17:12:37 人浏览

导读:

宅基地使用权人是集体成员之一,并且通过向集体委员会申请,已经取得部分集体土地的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作为其宅基地的集体成员,集体成员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拥有在宅基地上建房和添加附属设施的权利,而且宅基地的取得需要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
什么是宅基地使用权人

  一、什么是宅基地使用权人

  宅基地使用权人,是农村集体的一员,拥有自己的宅基地,对宅基地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人主要包括:

  1、1983年一轮土地承包时,已经取得本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及其衍生的农业人口,认定农村集体成员无疑。

  2、按照政策后搬迁入村的农户。

  3、因子女顶替由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的人员,不认定为集体成员。

  4、在部队服役的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认定为集体成员,可以确权宅基地使用权。

  5、在校学生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认定为集体成员,可以确权宅基地使用权。

  6、跨省结婚的,限于户籍政策原因,户口暂时不能迁入的,以其结婚证为依据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可以确权宅基地使用权。

  7、外嫁女户口仍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认定为集体成员,可以确权宅基地使用权。

  8、离婚以后户口仍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且继续生产生活在本村的农业人口,认定为集体成员,可以确权宅基地使用权。

  9、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的服刑人员、劳教人员,认定为集体成员,可以确权宅基地使用权。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界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享受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任何权益:已死亡人员;户口已迁出本市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及其离退休人员。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人都拥有哪些权利

  1、拥有宅基地上建房、添加附属设施权利

  宅基地使用权归属于农民,农民就依法取得了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以及建造如厕所、猪舍等附属设施的权利。在自家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内也可以种植花草树木等等。

  2、拥有无偿永久使用权利

  国家规定,农村宅基地对于农民有无偿使用的权利,并且宅基地的使用没有时间限制,受法律保护。如果农民宅基地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比如闲置时间过长、宅基地上房屋完全坍塌等,是不会被集体收回的。

  3、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处置权

  虽然农民享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但也不能进行随意的处置。比如,现行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随意转让,尤其是不能向城镇户口人员进行买卖。如果要进行宅基地的流转,也需要建立在其上游建筑物的前提下,进行规定范围内的集体组织成员之间转让和赠予。当然,在宅基地房屋的继承方面则可以由子女通过房屋继承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三、哪些情形不能批准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宅基地使用权人,是农村集体的一员,对宅基地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如上所述的10类人员可以成为宅基地使用权人。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什么是宅基地使用权证之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我们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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