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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债权人对担保人主张债权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0 12:34:18 人浏览

导读:

实践中,对于债权人的权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行使,主张债权的方式也是一样的。那么,民法典债权人对担保人主张债权的方式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法典债权人对担保人主张债权的方式有哪些

  一、民法典债权人对担保人主张债权的方式有哪些

  在债务人不还款的情况下,债权人才能向担保人主张债权。主张债权的方式包括协商、仲裁、诉讼等。所以可以提供协议、起诉书等体现主张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六百九十三条 【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民法典债权转让后担保人如何免责

  债权转让后,债权的从权利一并转让,所以债权转让后,担保人不能免除担保人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处分的从属性】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三、债务担保人的责任包括哪些

  担保责任有下列两种:

  (一)一般保证责任。就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

  (二)连带保证责任。即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法典债权人对担保人主张债权的方式有哪些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对于实现债权的方式多种多样,主要就是看约定的担保方式。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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