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物权 > 土地承包经营权 >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怎么补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怎么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30 10:03:36 人浏览

导读:

我国的土地承包制度,非常有效的发挥了利用土地的效率。那么,如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了,具体应该怎么补办呢?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补这一问题的相关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怎么补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的规定,承包人应向乡镇农村经管部门申请补发即可。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反应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土地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民法典》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村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第三百三十条第1款、第2款)。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户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以农业生产为目的承包、使用、收益农村集体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子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 3 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依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家庭承包方式和其他承包方式。

依《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1、22、23、45条的规定,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程序为:首先,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由此可见,土地承包经营的取得采取的是书面意思主义,登记只具有确认和管理功能,不具有公示功能。这与有关房地产法律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完全不同。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补这一问题的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如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了,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非常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