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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光权找谁鉴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31 10:19:37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采光权对于我们生活的影响,采光不好就会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那么,如果想要鉴定采光权,采光权具体应该找谁来进行鉴定呢?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采光权找谁鉴定这一问题的相关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采光权找谁鉴定

一、采光权找谁鉴定

房屋的采光鉴定一定要找专业的房屋鉴定机构,建议咨询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应予支持。

、采光权鉴定方法

建筑日照的鉴定方法是一个较为专业的技术问题,具体应包括两种鉴定方法:

(一)是以施工图纸为依据进行模拟演算,如目前市场推出的日照模拟软件确定采光时间和范围。

(二)是进行现场观测测量,确定采光时间和范围。

针对个案采取何种鉴定方法才是最为客观准确的方式,当事人是否有权进行选择,以及就现场观测而言,鉴定机构应该采取何种仪器观测等并无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尤显混乱。

鉴定机构不审查开发企业提供的施工图纸或进行模拟演算,而直接选择现场观测,观测方法就是现场目测,给当事人的感觉是缺乏科学性。而鉴定标准通常是依照住建部发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2011)中关于住宅建筑的日照标准。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该日照标准是建立在区分建筑气候区划的基础上,以气候区划的不同(阳光倾角的不同)确定满窗日照小时,如北京(大城市)属于Ⅱ气候区,其日照标准应为大寒日,观测有效日照时间带为上午8时至下午4时,其间满窗日照时间应大于等于两小时。

、侵犯采光权的赔偿范围

(一)被侵权人房屋贬值部分。

如侵权人因其建筑物向高空发展,充分利用了空间,其房屋有了较大的增值,其建成房屋的经济效益自不待言,与此鲜明对比的是,相邻一方的房屋因采光受到影响,其房屋在原有价值的基础上有大幅的下降。因为房屋的价值取决于其位置、方向、采光等关键因素,因此应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屋的原有价值及采光受影响后的价值予以评估,其差额部分应属赔偿范围。

(二)被侵权人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

被侵权人因采光的需要,需改变原有房屋结构,如增大门窗面积,开天窗等,该项费用应属赔偿范围。另外,被侵权人因采光不足,室内照明设备使用时间相对延长,对照明设备的使用寿命及能源消耗都有较大影响,因此,将该项费用应酌情予以一次性赔偿。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采光权找谁鉴定这一问题的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房屋的采光鉴定一定要找专业的房屋鉴定机构来进行具体鉴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非常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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