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物权 > 土地承包经营权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10 09:47:03 人浏览

导读:

现实生活为了当事人的某些目的,可能会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那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是什么呢?可以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有哪些?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带您了解下相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原则的知识吧。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原则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原则

  (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原则。

  (2)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原则。

  (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年限的原则。

  (4)受让方须有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的原则。

  (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的原则。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分为首次流转和第二次流转。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流转的程序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土地所有权证等资料,向所在镇国土资源管理分支机构提出申请。

  (2)经镇国土资源管理分支机构和镇人民政府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定,符合条件的发给流转批准书。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流转批准书后,按有关规定确定土地使用者,签订流转合同。

  (4)流转双方按流转合同约定缴纳土地流转有关费用后,持流转批准书、流转合同、地上建筑物合法证明等文件于签订流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领取土地使用证。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再次流转的程序

  (1)依法取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按有关规定转移土地使用权,签订再次流转合同。

  (2)流转双方按再次流转合同约定缴纳土地流转有关费用后,持土地使用证、首次流转合同及流转批准书、再次流转合同、地上建筑物证明等文件,于签订再次流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或出租、抵押登记。

  三、可以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有哪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经依法批准可以办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转用手续:

  1、镇、村等集体经济组织兴办工业园区;

  2、镇、村等集体经济组织兴办集体企业;

  3、镇、村等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4、农村村民宅基地;

  5、因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为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划留的用地;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面的几点情况来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果需要进行流转的话需要遵守相关规则。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原则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惑,欢迎联系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