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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土地经营权可以过户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3 09:11:42 人浏览

导读:

在农村的人大部分都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使用和收益。当老人去世以后,他名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会重新寻找使用权人,那么土地经营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老人去世土地经营权可以过户吗?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老人去世土地经营权可以过户吗

一、老人去世土地经营权可以过户吗

老人去世后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是肯定的,一般情况下过户肯定需要有关的材料,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

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根据《民法典》规定,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系用益物权,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所谓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非拥有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只能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行使所有权。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方式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通过这两种方式承包的,都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于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移转取得,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老人去世后肯定可以办理农村土地使用证过户,一般情况下过户肯定需要有关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去办理过户即可。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的关于老人去世土地经营权可以过户吗的相关知识,如您还有疑惑,请咨询法律快车平台的律师,他们会为您给出更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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