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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2 11:34:07 人浏览

导读:

目前我国农村的现状是土地比较分散,没有集中发展规模经营,土地管理也存在一些漏洞,虽然土地是属于集体的,但是村委会在管理过程中,没有分配土地,农户没有实际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违法的,有网友咨询,什么是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什么是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什么是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物权,具有流转性。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流转,是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必然结果。只有第二、三产业发达、大多数农民实现非农就业并有稳定的工作岗位和收入来源的地方,才有可能出现较大范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总体上看,我国绝大多数农村目前尚不具备这个条件。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一定要严格条件,慎重进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有土地转包、土地转让、土地转租等等。土地流转是土地承包人或者承租人自愿的行为。

《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是村委会的职责,如果村委会不依法“分配”土地,侵犯了部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村委会的行为是违法的,对此违法行为,乡镇政府应该责令村委会改正,被侵权农民也有权要求乡镇政府履行法定职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二、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侵害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是属于侵权的行为,侵权人要依据侵权情形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等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七条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形式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有基于民事行为的,也有非基于民事行为的,以下予以分别说明:

1.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

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两种情况:(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通过这两种方式承包的,都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于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移转取得,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2.非基于民事行为而取得承包经营权。

在这里主要是继承问题。继承法第3条规定的遗产范围中没有规定承包经营权,因此在我国民法学界对于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有不同的看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认可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的继承,而有限地认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2)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什么是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相关法律知识。国家法律切实保护农村居民的权利,如果农村切实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村委会的行为是违法的,要为此承担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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