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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改定算是交付了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2 09:21:20 人浏览

导读:

占有改定是一种观念交付。但是因为其标的物实体上没有发生变动,现实中往往会产生诸多争议。那么,占有改定算是交付了吗?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更多关于“占有改定算是交付了吗”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占有改定算是交付了吗


  一、占有改定算是交付了吗

  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这样,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

  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也就是说,占有改定是一种观念交付,也是常见的交付方式一种。

  二、什么是观念交付

  观念交付,是指动产占有在观念上的移转而非现实上的移转。常见的有:

  1、占有改定

  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这样,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所以我国物权法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例如,甲将其所有的书卖给乙,按一般情形,只有在甲把书交给乙时才发生所有权移转的效力,但甲还想留书阅读,这时甲可以占有改定的方式使乙取得间接占有,以代替现实交付。

  2、拟制交付

  拟制交付,即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如仓单、提单)交给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这时如果标的物仍由出让人或第三人占有,受让人则取得对于物的间接占有。(但学界存在一定争议,司考官方观点认为拟制交付仍是属于现实交付。)

  三、占有改定的要件

  1、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受让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

  2、让与人成为占有媒介人,从而继续占有动产。动产所有权虽已转让于受让人,但让与人仍然是动产的现实直接占有人,占有改定的产生在于经济实践中经常发生的一种混合交易,所有权人将一项动产出卖给买受人,而买受人同时又将该物出租给出卖人。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使出卖人既可以获得卖价,又可以获得使用该物的权利;而买受人既可以获得物的所有权,又可以获得租金。同时满足双方当事人的需要,将法律关系简化,确定为占有改定制度。可见,受让人之所以同意以占有改定方式受让该动产,在于能使让与人继续直接占有、使用该物;如让与人以占有改定方式继续间接占有,则此目的难以实现,只能成立指示交付。

  3、通过特定契约使受让人获得间接占有。此处的特定契约并非订立单纯的无法律关系存在的间接占有契约,而是达成租赁、借用、保管、让与担保等特定法律关系的合意,否则,抽象的改定不能使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故不能使其取得所有权。特定契约标志着占有媒介关系的产生,让与人正是基于特定契约才得以继续占有已经出让的动产。就占有改定的效力而言,它虽然作为观念交付的一种,但仍是交付方式之一,应产生与直接交付相同的效果,标明物权的移转。虽然占有改定的公示性欠缺难以反映出权利真相,但在与物权移转相关的风险负担上却与直接交付的处理原则相同。虽然让与人仍然继续占有动产,但当动产非因为让与人的过错而灭失时,由于受让人是真正的权利人,此时风险责任应由其承担。风险责任移转的时间,应界定在双方合意达成占有改定的契约生效之时。假若该契约无效,则不产生占有改定的效力。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占有改定算是交付了吗”相关方面的知识。占有改定,我国法律规定,物权自约定生效时发生变动。如果还有不明白不理解的地方,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帮助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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