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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证可以立遗嘱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9 16:54:25 人浏览

导读:

土地的处分要根据不同的土地来区分,对于农村土地,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的,要获得宅基地需要通过村集体的一致同意,农村居民获得宅基地的,可以在宅基地上建设房屋,有网友问,宅基地使用证可以立遗嘱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宅基地使用证可以立遗嘱吗

一、宅基地使用证可以立遗嘱吗

宅基地不能立遗嘱,宅基地上的房产可以立遗嘱。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是村集体无偿划拨给村民建房的,其集体所有的性质不变,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因而不能作为私有财产立遗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二、农村宅基地确权出现纠纷应该怎么办

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对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 第16条第1款规定: "土地所有 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 第16条第2款规定: "个人之间, 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土地管理法》 第16条第2款规定:“当事 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

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

【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宅基地使用证可以立遗嘱吗”等相关法律知识。宅基地不能被继承,所以立遗嘱是无效的,因为被继承人没有处分的权利,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立遗嘱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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