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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经营权可以立遗嘱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9 10:07:00 人浏览

导读:

农村土地经营权是基于农村居民因生产发展需要而产生的权利,对于农村土地经营权是分包给农村居民,因此农村居民是否可以将土地经营权立遗嘱。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农村土地经营权可以立遗嘱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农村土地经营权可以立遗嘱吗

农村土地经营权可以立遗嘱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作为遗嘱继承的,但承包收益可以作为遗嘱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 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布的程序是什么

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

三、实行招投标、拍卖等方式承包土地的

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方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报承包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资格、发包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地用途等予以初审,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

3、承包方持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登记申请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请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

根据上述阐述表明,农村土地经营权是不可以立遗嘱的,但经营权的收益可以立遗嘱,遗产是自己的财产才能立遗嘱,土地经营权不是自己的财产不能遗嘱。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农村土地经营权可以立遗嘱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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