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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人名怎么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28 09:22:19 人浏览

导读: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很多农民为了进行生产经营而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请,但有时候农民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面的姓名会登记出错。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人名怎么改?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取得?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带您了解下相关知识吧。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人名怎么改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人名怎么改

  土地确权后可以更改姓名,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的书面请求; (二)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 第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取得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两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通过这两种方式承包的,都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于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移转取得,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特征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为民事合同之一种,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主体具有特定性。

  2、客体的特殊性。

  3、期限具有长期性。

  4、承包人依法取得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1、形式的特定性。

  从上面的几点情况来看,当事人手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面的姓名有问题,需要前往有关部门进行更正登记。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人名怎么改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惑,欢迎联系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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