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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权纠纷法律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0 09:24:03 人浏览

导读:

相邻权纠纷在民法典当中是有专门的法条规定的,相邻权主要是物权的具体内容,那么,相邻权纠纷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呢?在诉讼程序中,相邻权需要哪些诉讼证据?相邻权的典型特征是什么?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相邻权纠纷法律规定

  一、相邻权纠纷法律规定

  (一)相邻一方因修建施工临时占用他方使用的土地,占用的一方如未按照双方约定的范围、用途和期限使用的,应当责令其及时清理现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二)一方擅自堵截或独占自然流水影响他方正常生产、生活的,他方有权请求排除妨碍;造成他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三)相邻一方必须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的,应当予以准许;但应在必要限度内使用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排水,如仍造成损失的,由受益人合理补偿。相邻一方可以采取其他合理的措施排水而未采取,向他方土地排水毁损或者可能毁损他方财产,他方要求致害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四)一方必须在相邻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应当予以准许;因此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五)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但有条件另开通道的,也可以另开通道。

  (六)处理相邻房屋滴水纠纷时,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他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七)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沟、水池、地窑等或者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二、相邻权需要哪些诉讼证据

  证据包括照片以及房产证等。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

  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的界定有其深刻的道德价值;其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

  三、相邻权的典型特征是什么

  1、相邻权的主体是相互邻近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人。即相邻权只能在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之间发生,这种权利主体既包括不动产所有人,也包括不动产占有人、使用人。

  2、相邻权的客体是相邻各方提供的便利,而不是相邻的财产。一方有权利取得方便,他方有义务提供方便。

  3、相邻权是一种从属性的权利。相邻权不能独立存在,是从属于不动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等特权的从权利。它随不动产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的设立、变更、终止而设立、变更、终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相邻权纠纷法律规定的相关知识,相邻关系是对所有权的一种限制和延伸,有利于保护我们的基本生存条件,也有利于实现物尽其用。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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