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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作为遗产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5 16:46:21 人浏览

导读:

在农村,宅基地与每个家庭都有很重要的联系,国家也依法保障每户家庭的宅基地使用权。不过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也可能由于年纪大而去世,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作为遗产吗?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哪些特征?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作为遗产吗

一、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作为遗产吗

宅基地上的权利包括宅基地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两部分。我国对宅基地严格实行“一户一宅”制度,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得单独转移且不能用于抵押,也不能进行继承。但宅基地上房屋属于公民合法财产,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将地上建筑物以出租、赠与、继承、遗赠的方式转移给他人,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的特征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个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与村民居住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如厨房、院墙等。

(3)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4)福利性:宅基地的初始取得是无偿的。

三、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具备的条件

第一,必须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人必须是无宅基地、家庭人口众多确需分户居住的,因国家或乡(镇)建设需要另行安排宅基地的或者在农村落户需建住宅而无宅基地的情况的的村民。

第二,申请人提出申请。村民首先向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将申请提交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如果占用农用土地作为宅基地,则需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办理农用土地转用批准手续。

宅基地使用权只能由宅基地使用权人行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有效转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第一,转让行为应征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第二,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第三,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使用权消灭。譬如出现地震、海啸、山洪、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宅基地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自然消灭。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这里的“失去宅基地”除了自然灾害导致宅基地灭失的情形外,还包括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或者国家征收而使农户失去宅基地的情况。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作为遗产吗”等相关法律知识。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作为遗产的,当然也就谈不上继承了,但是作为用益物权的一种,宅基地使用权在被继承人过世后,家庭成员是可以使用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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