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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算不算违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8 13:54:38 人浏览

导读:

有时候甲方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发现自己无力再去履行合同了就会选择通过提前终止合同来解决。那么额,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算不算违约?接下来,关于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算不算违约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算不算违约

  一、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算不算违约

  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可以终止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擅自终止,自然是违约。

  二、合作协议可以单方面终止吗

  合作协议可不可以单方面终止要看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当方面终止协议: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权的行使程序

  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必须以当事人享有解除权为前提。由于解除权的性质属于形成权,故其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需要解除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

  应注意:

  1、解除的意思表示无须以诉讼的方式为必要,但并非不能以诉讼的方式行使。如果解除权人以诉讼的方式行使解除权,合同应自起诉状的副本送到被告时解除,而非法院作出判决时解除

  2、对方当事人对于解除合同有异议的,虽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但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有效的,解除的效力仍于此项意思表示达到对方时即已发生,而非自判决确定时发生;如果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认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无效的,则应认为合同从未解除。

  3、行使解除权的意思表示通常仅允许撤回,不允许撤销;行使解除权的意思表示可以附停止条件或始期,但通常不允许附解除条件或终期。解除权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当事人对合同解除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个月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算不算违约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是实现商量好并且得到了另外一方的同意的话是不算违约的,如果是擅自终止的话算违约,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耐心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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