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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属于用益物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13 13:58:50 人浏览

导读:

采矿权我们称为“矿产使用权”,是指采矿企业或个人在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中,依据法律规定对矿产资源所享有的开采、利用、收益和管理的权利。那么有的朋友可能会问了,采矿权属于用益物权吗?接下来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采矿权属于用益物权吗

  一、采矿权属于用益物权吗

  采矿权属于用益物权。因为采矿权是指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居住权、自然资源使用权(如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

  二、采矿权的主要概念

  采矿权,又称“矿产使用权”,是指采矿企业在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中,依据法律规定对矿产资源所享有的开采、利用、收益和管理的权利。中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采矿权不得买卖、出租,不得用作抵押;国家保护合法的采矿权不受侵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他人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采矿。

  三、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区别

  (一)转让条件不同

   1、探矿权的转让,须符合下列条件:

  (1)探矿权已满两个勘查年,或发现了可供进一步勘查或者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

  (2)完成了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

  (3)探矿权属无争议;

  (4)已按规定缴纳了探矿权使用费及探矿权价款;

  (5)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矿权转让,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

  (2)采矿权属无争议;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

  (4)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转让前批准部门不同

  1、探矿权转让时,必须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向转让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由探矿权受让人向勘查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取得探矿权。转让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时,必须经过评估、确认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探矿权价款。

  2、国有矿山企业在申请转让采矿权前,应当征得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需要评估。

  (三)性质不同

  1、探矿权是指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中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登记,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登记制度,由国务院地质^产部门及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

  2、采矿权,又称“矿产使用权”,是指采矿企业或个人在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中,依据法律规定对矿产资源所享有的开采、利用、收益和管理的权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回答的关于采矿权属于用益物权吗的相关内容。采矿权属于用益物权。因为采矿权是指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帮助您。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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