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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补办宅基地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3 11:46:18 人浏览

导读:

农村宅基地与农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会涉及到宅基地手续的办理等问题,那么在宅基地手续丢失以后要如何补办呢?补办宅基地手续需要哪些手续呢?需要满足那些条件才能补办宅基地手续呢?以下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怎样补办宅基地手续的相关内容。
怎样补办宅基地手续

  一、怎样补办宅基地手续

  可以去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流程:1、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2、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3、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4、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补办费用,农村房产证补偿的费用不多,分为三个部分:1、申请遗失登记不收费。2、补办房产证交纳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档案费10元/份。3、登报费用。登报费用具体需要咨询报社。

  二、什么是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个人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种物权。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个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与村民居住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

  (三)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四)福利性:宅基地的初始取得是无偿的。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有关怎样补办宅基地手续、什么是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或者疑问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法律建议。

引用法条

  • [1]《房屋所有权证》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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