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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物能否自行处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3 13:51:15 人浏览

导读:

留置权人不能随意的自行处置留置财产,但面对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内的期限履行债务的情况时,债权人是有权一定期限后依法行使留置权,对留置财产进行处理的。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也就是为债务人的债务担保。那么留置物能否自行处置?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留置物能否自行处置

一、留置物能否自行处置

留置权人不能随意处置留置物。

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留置权人的权利

1、留置标的物。

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留置标的物,拒绝债务人交付标的物的请求。留置物为不可分物的,留置权人可以就留置物的全部行使留置权;但留置物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与债务的金额相当,即债权人只能留置与自己的债权额相当的部分,其余部分应当交付债务人。

债权人将留置物返还给债务人后,即不可以其留置权对抗第三人。但是,因不可归责于债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的,债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留置权的效力及于留置物的从物。但是,从物未随同留置物交付于债权人占有的,留置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

2、收取留置物的孳息。

收取的孳息,应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3、请求偿还费用。

债权人因保管留置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向债务人请求返还。

4、就留置物优先受偿。

三、留置权的行使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因此,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对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

如果债务人超过期限没有履行,债权人就可以对留置的财产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留置物能否自行处置”的相关法律知识。留置权是可以在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两个月以上行使的,也就是处置财产。后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以及其他法律问题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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