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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买时容易退时难“忽悠”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7-30 05:26:30 人浏览

导读:

“010—66239069”接到这个电话,你可要小心了!这是北京一家电视购物公司的热线电话,杭州的徐先生就被玩了一把“狸猫换太子”——送货上门的手机并非当初订购的手机。电视导购里买的送话费手机号码竟然是金华的。我上了电视购物的当,该找谁评理去?错在“

“010—66239069”接到这个电话,你可要小心了!这是北京一家电视购物公司的热线电话,杭州的徐先生就被玩了一把“狸猫换太子”——送货上门的手机并非当初订购的手机。

电视导购里买的送话费手机号码竟然是金华的。我上了电视购物的当,该找谁评理去?

错在“先交钱才能取货”

今年7月22日,徐先生接到一个来电显示“未知”的电话,北京电视购物会员中心,“一名自称是625号小宋的业务员向我推销一部诺基亚N96手机价值2680元,送8GB内存卡。我就定了一部。”

几天后,徐先生来到杭州笕桥邮政局取货,邮局规定必须要先给钱才可以看货,待徐先生付钱以后打开包裹一看,才发现他们寄的是一个完全不认识的牌子的手机,根本不是诺基亚。

当时徐先生要求邮局退钱,邮局说不关他们的事情,他们必须要把钱打给那个北京电视购物会员中心。于是,徐先生和会员中心联系后,工作人员表示货物发错了,会尽快发货。“现在我是拿着一只不是我要的手机,2680元也已经付掉了,感觉受骗上当了,再也不敢轻易相信电视上吹嘘的购物节目了。”

对于电视购物采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方法,看似合理,但是一些网友倒是看出了其中的不少问题。网友“小灵”留言说,多数经销商在和邮局签订投递合同时,均要求邮局收到货款后才能开箱,而这是消费者事先并不知道的规定,因此“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变成“先交钱才能取货”。

谁把谁“忽悠”了

和徐先生有类似经历的人不在少数,杭州市市长热线、杭州市消费者协会接到的信访件不计其数。“交货后付款”的承诺成了“交钱后方能开箱验货”的幌子;质量大打折扣;出现问题后一推了之……

前段时间,网友王先生也是通过电视购物热线订购了一款手机,金额是999元,含联通156的号码和话费合计820元,广告称这820元是卡费和通话费,王先生心想优惠,就下了单。

直到办理业务时,王先生才得知这个号码属于金华地区,非杭州本地,820元的话费等于作废了。王先生这下只能怪自己完全没有看清楚广告内容,稀里糊涂地损失一笔钱。

有时候是广告“忽悠”了你,有时候消费者自己不注意,稍不留神自己“忽悠”了自己。

提醒:谨慎选择莫轻信

“对电视购物上宣传的商品一定要了解清楚,看清品牌,千万不要轻信承诺看了广告就购买。”网友“坚持正义”对电视购物有一番研究,“在看电视购物广告时,除了注重广告中产品外观、功能等方面信息外,还要善于解读广告中大量隐含信息,通过这些隐含信息可以分辨出广告是否有水分。”

杭州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收到货物后要及时验货,如果货物存在损坏等问题,应拒绝付款。面对那种付款后再验货的方法,消费者要谨慎采用。另外对于购物凭证,消费者一定要妥善保存,以便发现邮寄来的商品有问题时,用作向工商部门投诉的证据。

期待:电视购物需规范

作为一种方便快捷的购物形式,电视购物这种形式本身并没有错。关键在于一些利欲熏心的经销商利用消费者对电视台和这种新型购物形式的信任,夸大宣传,不负责任地欺骗消费者,这是对电视购物最大的伤害。

面对一些电视购物出现的漏洞和问题,也许还需要建立一个有效机制,从源头上保证电视购物销售产品的质量。当然这种机制的建立,也是需要多个政府部门联手,也需要更多的知名品牌的加入,实现产品的优胜劣汰,同时还需要广大消费者的监督。[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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