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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新港工业区土方回填一期工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1 13:15:04 人浏览

导读:

招标代码:04272010150138建筑工程|1、招标条件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盘锦船舶修造产业园项目建设指挥部的委托,为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新港工业区土方回填一期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已经由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
招标代码:04272010150138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盘锦船舶修造产业园项目建设指挥部的委托,为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新港工业区土方回填一期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已经由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核。本项目采用B(建设)T(移交)方式建设。建设资金由中标人融资、投放,待项目建成移交园区后,由园区财政分期偿还;项目施工由中标人负责。

2.1 项目名称: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新港工业区土方回填一期工程。

2.2 项目地点:盘锦辽滨经济区。

2.3资金来源:由中标单位投资解决。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内容:项目的融资、建设、移交。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土方回填量约15万立方米;

第二标段:土方回填量约80万立方米;

第三标段:土方回填量约60万立方米。

2.7项目周期:第一标段、第二标段:[page]2010年09月20日2010年10月30日

第三标段:2010年09月20日2011年02月28日

2.8项目回购

(1)回购期一年;
(2)回购期:经竣工验收合格后起计算;

(3)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2.9 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5万元;第二标段、第三标段各为1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完成基础设施融资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的能力和经验,且其资产负债及信用状况良好,并须拥有不少于2000万元的注册资本金,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满足全部工程建设的需要;

本项目采用BT方式建设,投标人既是投资方,要求投资人是独立法人实体,并具有良好的融资能力和商业信誉; 如投资人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则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但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三家(含三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08月18日2010年08月24日[page](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11房间)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6)联合体协议及授权(有联合体投标的);(7)类似工程经验和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报名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9月09日09:00时。

5.2 开标时间为2010年09月09日09:00时。

5.3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盘锦市大洼县田家镇昆仑大酒店3楼会议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船舶修造产业园项目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盘锦辽滨经济区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page]

联系人:陈德利 联系人:李宁

电话:0427-3402050 电话/传真:024-23388267

传真:0427-3402058 开户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帐 号:135601040003330

邮 编:110005

2010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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