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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抢救官员有功”,咋这别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02 06:39:49 人浏览

导读:

nbsp;nbsp;nbsp;nbsp;因抢救融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覃俊有功,日前,广西柳州市委常委会议决定对市工人医院和相关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并奖励市工人医院40万元。(6月26日《晶报》)nbsp;nbsp;nbsp;nbsp;柳州市融安县纪委书记覃俊被查出患有鼻咽癌后一直带病坚持工作,

nbsp;nbsp;nbsp;nbsp;因抢救融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覃俊有功,日前,广西柳州市委常委会议决定对市工人医院和相关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并奖励市工人医院40万元。(6月26日《晶报》)

nbsp;nbsp;nbsp;nbsp;柳州市融安县纪委书记覃俊被查出患有鼻咽癌后一直带病坚持工作,这种忘我的工作状态和奉献精神,无疑令人钦佩,被当地评为“在创先争优中涌现出来的英雄”,可谓实至名归。然而,覃俊工作上的英雄举动,与医院成功抢救他后是否要获奖,并不该有牵连。

nbsp;nbsp;nbsp;nbsp;道理再简单不过,以救死扶伤为天职的医院,本该对任何一个患者尽心竭力,不管是否抢救成功。这既是医院的本职工作所在,也是以生命为本位的应有之义。因此,不管被抢救者是谁,医院都该“出色地完成了救治任务”——不管最终抢救成功与否,只要医院尽了最大能力,都应当是被认为“出色”的。换而言之,医院尽力抢救覃俊关键原因并不该是“让柳州能把荣誉授予一个活着的英雄”,“让覃俊活着”而当是每一个仰慕、尊重、关爱英雄的社会成员的希望。

nbsp;nbsp;nbsp;nbsp;说到底,医院在拯救患者时,眼里理当是没有英雄和平民之分,而只有患者。更何况,该医院作为公益性单位,集中了相当公共资源,医院动用一切尽可能动用的力量和资源去拯救覃俊,既是医院应该做的,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相当社会力量。因此,柳州市决定对医院进行奖励的时候,不仅要考虑奖励一个医院的本职工作是否真的就那么有意义,还要考虑其背后的社会认可度。

nbsp;nbsp;nbsp;nbsp;事实也证明,舆论普遍对该事件持质疑态度。质疑主要集中在三点:一是尽力抢救他人既然是医院的职责所在,又谈何奖励?要知道,如此奖励行为的背后则是:如果医院不尽力抢救患者(更多时只身份普通的患者),也可以视为是比较正常的,只不过医院没有奖金罢了。二是政府用来奖励医院的泱泱40万奖金,不可能是领导们自掏腰包,最终还得纳税人买单,正因为如此,柳州做出这个决定时理应征求一个社会意见,尊重公众的表达权和知情权,而不是想怎么奖励就怎么奖励。

nbsp;nbsp;nbsp;nbsp;最后,最为关键的还在于,覃俊的身份比较特殊,他是纪委书记,是县里的主要领导之一。柳州市工人医院超高规格、竭尽全力抢救一个干部,已经让社会舆论质疑医院“媚权”了——医院对待一些患者态度不好,尤其是针对“三无”人员见死不救之事例,并不少见。此语境下,政府再拿数额不小的钱奖励给医院,只会使“特权”的味道愈加浓烈,也容易无形中给医院戴上“有色眼镜”,如此既不利于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也不利于彰显整个社会的平等、公平。(邓子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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